2020年12月份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
- 2020-12-07 15:20:00
- 粵建 原創
- 3671
2020年12月份的 二級建造師考試也已經結束,考后為了幫助廣大考生更好的對答案估分, 粵建職校收集整理了2020年12月5日、6日 二建各科目的考試真題及答案,本篇是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科目真題及答案,想要對答案的考生快來下載查看吧,更多二建考試真題資料,請繼續關注粵建職校官網!
2020年12月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考試真題及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1.【題干】關于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進行分包,有關安全生產責任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由分包單位獨立承擔責任
B.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由施工總承包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C.分包合同應當明確總、分包單位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
D.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承擔同等責任
【答案】C
【解析】《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
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可分為法定責任和約定責任。所謂法定責任,即法律法規中明確規定的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所謂約定責任,即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通過協商,在分包合同中約定各自應當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但是,安全生產的約定責任不能與法定責任相抵觸。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故ABD錯誤。
2.【題干】下列證據中,可以單獨作為認定民事訴訟案件事實依據的是( )。
A.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
B.一方當事人提出、對方當事人認可的書證原件
C.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D.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
【答案】B
【解析】不能作為或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依據的證據
①在訴訟中,當事人為達成調解協議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協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認可,不得在其后的訴訟中作為對其不利的證據;
②對以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嚴重違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獲取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③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證據: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出具的證言;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復印件、復制品;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④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只有本人陳述而不能提岀其他相關證據的,其主張不予支持(但對方當事人認可的除外)。故B正確。
3.【題干】關于不可抗力的說法,正確的是( )。
A.不可抗力包括主觀情況與客觀情況
B.法定的免責事由主要限于不可抗力
C.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免除責任
D.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可以免除責任
【答案】B
【解析】違約方若想免于承擔違約責任,必須舉證證明其存在法定的或約定的免責事由,而法定免責事由主要限于不可抗力,約定的免責事由主要是合同中的免責條款。故B正確。
《合同法》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題干】承包人可以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形是( )。
A.發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
B.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協助義務的
C.發包人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的
D.發包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的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規定,發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承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持:
(1)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
(3)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協助義務的。故C正確。
5.【題干】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中,關于中標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B.招標人應當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
C.中標候選人的經營、財務狀況發生較大變化的,取消其中標資格
D.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答案】A
【解析】《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還規定,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故A正確。
《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故B錯誤。
中標候選人的經營、財務狀況發生較大變化或者存在違法行為,招標人認為可能影響其履約能力的,應當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前由原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標準和方法審查確認。故C錯誤。
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提出的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故D錯誤。
6.【題干】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其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 )。
A.3個月
B.6個月
C.12個月
D.9個月
【答案】C
【解析】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7.【題干】關于工程質量檢測的說法,正確的是( )。
A.檢測機構應當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并應當單獨建立檢測結果不合格項目臺賬
B.由施工企業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C.檢測機構可以監制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
D.檢測報告經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確認后,由建設單位歸檔
【答案】A
【解析】檢測機構應當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并應當單獨建立檢測結果不合格項目臺賬。故A正確。
質量檢測業務由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故B錯誤。
檢測機構和檢測人員不得推薦或者監制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故C錯誤。
檢測報告經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理單位確認后,由施工單位歸檔。故D錯誤。
8.【題干】關于施工合同解除后法律后果的說法,正確的是( )。
A.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經修復后質量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包人支付相應的工程價款,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B.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經修復后質量仍不合格的,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發包人應當視情況支付工程價款
C.施工合同解除后,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再履行,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發包人也無需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價款
D.因一方違約導致施工合同解除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答案】D
【解析】因一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故D正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持;
(2)修復后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故ABC錯誤。
9.【題干】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中,關于投標報價的說法,正確的是( )。
A.招標人可以與中標人就其投標報價進行談判
B.投標報價可以低于工程成本
C.投標報價不得低于最低投標限價總價
D.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總價的,應當否決其投標
【答案】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5)投標報價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故D正確。B錯誤。
招標人不得規定最低投標限價。故C錯誤。
10.【題干】關于合同權利轉讓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可以撤銷
B.債權人轉讓債權的,應當經債務人同意
C.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
D.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不能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
【答案】C
【解析】《合同法》規定,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故C正確。
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故A錯誤。
債權人轉讓權利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的轉讓行為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但債權人債權的轉讓無需得到債務人的同意。故B錯誤。
《合同法》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故D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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